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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关于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遗产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选定询价公告

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

关于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遗产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选定询价公告

一、询价范围和内容

拟对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遗产监测项目设计及施工的招标代理工作进行询价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满足在承德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 (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规则

在参加此次询价的报价人中选取报价合理且业绩优秀的报价人确定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报价函及报价方式

报价函见附件1

报价方式: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报价人通过填报折扣比例报价,不得超出国家计费标准。

四、代理报价的递交

所有参与报价的招标代理机构应2021043017时前提交给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二楼203科

五、项目联系人:张磊 电话:18632442432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报价函

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

在贵单位组织的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遗产监测项目询价工作中,我方积极响应报价并承诺如下:

1、保证报价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若实际报价内容有违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我方的处罚。

2、我单位如获中选,我们保证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在贵方要求之日内完成相关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特此承诺!

报价(折扣比例):

报价人: (公章)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1年 月 日

后附报价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无违法违纪声明、近三年相关业绩等相关材料,组卷密封加盖公章后报送。